電動擊實儀是根據交通部頒發的公路試驗行業標準研制的,其結構性能*符合(公路土工試驗規程)中的擊實試驗,(T0131-93)承載中比實驗,CBR)(T0134一93)回彈模量試驗(T0135一93)中的擊實試驗試樣制作要求,并具有輕型擊實和重型擊實兩種功能。可作重型擊實和輕型擊實兩種試驗,并能分別制作100mm和152mm兩種試件,是測定土的含水量與干密度的關系所必須的試驗儀器。目前該儀器已廣泛應用于公路、建筑、水利等行業及教學、科研領域。
電動擊實儀試驗要求:
1、根據使用試筒的直徑大小,調整好工作臺的位置,開機前先用人工提放一下擊實錘,確認試模邊緣不受擊實為準。
2、取制備好的土樣分3-5次倒入筒內。小筒按三層法時,每次約800-900g;按五層法時,每層需試樣約400-500g。大筒使用時,應先將墊塊放入筒內底板上,按五層法時,每層需試樣約900-1100g;按三層法時,每層需試樣約1700g左右。整平表面,并稍加壓緊,然后按規定的擊實數進行置數并啟動進行擊實。擊實時擊實錘應自由垂直落下,錘跡必然均勻分布于土樣面,一層擊實完后,將試樣層面“拉毛”,然后按“復位”鍵,重復上述方法進行其余各層土的擊實。
3、擊實完成后,用修土刀沿套筒內壁削刮,使試樣與套筒脫離后,扭動并取下套筒,齊筒頂細心削平試樣,擦凈筒外壁,稱量。用脫模器進行脫模,從試樣中心處取樣測其含水量。
4、注意使用小筒擊實之前,上下插好擊實頭插桿;使用大筒擊實之前,拔除上下插桿。
5、按下移臺按鈕,此時移臺指示燈亮,按下啟動按鈕,開始程序擊實。
6、按暫停按鈕,機器即停止工作。